December 2025
政府剛發布了一項新的法令,指導2025年《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新法令自簽署日起生效(即2025年12月15日),並自2025納稅年度起適用。
該法令對免稅利潤、收入確認、海外投資利潤及可扣抵/不可抵扣費用提供更詳細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重大變更,包括「特別」優惠的定義、優惠地點的定義、以及擴大投資項目的門檻等。
該法令還引入了多項新概念和優惠措施,例如針對數位常設機構、「綠色」活動、研發超額扣除優惠以及與全球最低稅負制規則的銜接。
過渡性條款允許納稅人從2025年起在適用制度選擇上享有一定靈活性,並釐清現有優惠措施和結轉稅務虧損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