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信託 富一代有好幾套

Date of Release: 2012/01/05 聯合報 賴昭穎

財產信託給銀行「固本」,近來吸引許多銀髮族青睞,不過,對財產信託需求最大的多半是有錢人。國內會計師表示,有錢人為了避免身故後爆發子女爭產或敗光家產,會透過信託「有紀律地」把財產傳給下一代,達到「富過三代」的效果。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呂旭明表示,有錢人財產信託有兩種型態:一種是因為家庭成員複雜,例如有好幾個太太或有非婚子女等,擔心身後發生爭產糾紛,因此生前先把財產信託,按照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

呂旭明說,曾有一位身價不菲的企業主有三個小孩,他想把財產交給下一代,於是在銀行成立信託,把名下的財產分成不動產、股票、現金和債券等。考量老大在台北,又對經商有興趣,就把不動產和可以掌控家族企業的股票過戶給老大;至於老二和老三長期在國外,就分給現金、債券等財產。

另一種型態則是因為「父老子幼」,小孩沒有能力和經驗管理龐大的財產,透過信託規畫,等小孩年紀稍長才分得到財產。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許祺昌會計師則說,有錢人把財產信託除了想節稅,也有人成立公益信託,把信託孳息指定用來行善;另一種則是「交棒信託」,其中還設定「防敗家條款」,許祺昌指出,這類信託的規畫方式部分原因是避免子女不孝,因此財產不會一口氣給,而是訂定一定時間(例如十年後),或要上大學、滿卅歲、結婚等條件,必須符合條件,子女才拿得到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