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櫃 > 條件






獲利能力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稅前純益達新臺幣400萬元以上,且
合併財務報表稅前純益(不考量少數股權)占股東權益總額之比率,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年度達4%以上,且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
(2)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均達3%以上者。
(3)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平均達3%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個會計年度為佳者。
最低資本額或淨值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股東權益總額折合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
營業記錄期
設立登記滿二個完整年度
以投資控股公司申請者,其設立年限得以被控股公司之實際營運年限認定
股權分散
最低公眾持股量
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50%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不少於300人,且合計占發行總額20%以上或逾1千萬股
獨立董事 應設置至少三席符合台灣證交法規範之獨立董事,且應達全體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以上,其中有一人應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
監察人或
審計委員會
未有明文規定
會計準則
依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或國際會計準則
未依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編製者,應揭露重大差異項目及影響金額,暨由中華民國會計師對前述項目所表示之意見
輔導期間 登錄興櫃股票滿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