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3月25日發佈「關於2010年反避稅工作情況的通報」( 國稅函[2011]167號, 簡稱「通報」) , 對2010年反避稅情況及2011年度工作安排提出說明, 本文摘錄重點如下:
在國家稅務總局「建立管理、服務、調查三位一體」工作指引下, 2010年反避稅工作體現在以下三個環節:
各省加強反避稅專職人員的培訓及組建; 其中, 北京、上海、福建、廣東等地稅局增加反避稅人員配置, 重慶稅局更實施社會招聘, 引進多元專業背景的反避稅人員。
為加強反避稅人員專業素養及查核敏感度, 中國2010年舉辦了多次培訓, 加強各行政區查核經驗交流; 各地稅務機關亦積極組織本地反避稅業務培訓, 積極訓練反避稅人員擷取公開資訊( 如全球上市公司的財務資訊) 並靈活運用於反避稅工作。
2011年反避稅工作仍將堅持「管理、調查、服務並重」、「強化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和跟蹤管理」、「推專家會審制度」及「加強經濟分析方法」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反避稅成效, 2011年政策目標如下:
觀察中國反避稅工作實施情況及發展方向, 下列趨勢值得台資企業密切注意, 並及早思索因應策略:
中國反避稅查核及管理體系日趨完整, 企業面臨各類型「自查自報」、「同期資料抽查」及正式立案調查的壓力普遍升高; 又中國自轉讓定價理論見解( 如「選址節約」觀念的提出及應用)、評估方法( 如「資產定價」模型等數量方法的引進) 及偵測手段( 如加強「產業別避稅模式」研究、公開資訊交叉比對、甚至要求企業提供海外關聯方轉讓定價報告等) 等方面發展迅速, 使企業轉讓定價、利潤配置管理的複雜性大增,僅從簡準備轉讓定價報告、提供片面財務資訊, 顯然難以因應持續增強的反避稅挑戰。
面對此一趨勢, 企業宜改變過去由台灣母公司及中國關係企業各自編製轉讓定價報告之處理方式, 自集團層級對整體交易模式、功能風險態樣, 及集團智財權( 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客戶名單等) 配置情況等進行整體檢視, 參考兩岸及其他海外關係企業所在國轉讓定價及租稅觀點, 建立集團一致的轉讓定價及利潤配置政策,裨利各關係企業依所在國( 地區) 法規編製轉讓定價報告時維持一致性,面對反避稅查核時,也能提出細緻的防禦證據。
從2010年反避稅工作的部署及專業團隊的組建觀察, 全國性質反避稅工作及跨區、跨部門組織查核已成為常態; 在增加專業化反避稅團隊建置的趨勢下, 未來企業面對的稅務查核, 可能更多的將由省級、國家級或所屬區局專業反避稅團隊所主導, 而非當前以所屬行政區徵管員為主要對應窗口, 可預見非正式協調、協談空間將大幅壓縮,無法就法論法、對本身交易安排合理性無法提出充分、科學化解釋的台資企業, 因應各環節反避稅查核將十分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