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析中國個人所得稅法改革的影響

改革要點

中國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自2008年3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三年餘,因應「十二五」擴大內需的目標,個人所得稅制也將面臨修正及調整。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中,正式表決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並於9月1日起施行。該所得稅法修正案有以下四點主要修正:

  1. 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目前的人民幣(以下同)2,000元修改為3,500元。至於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個人、華僑和香港、澳門及台灣同胞等,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29條規定,現行係按減除費用標準附加2,800元(總計4,800元),未來是否會相應調整尚未確定。根據我們對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情況的瞭解,外籍人士的每月總扣除額可能仍維持4,800元。
  2. 將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距從9級修改為7級,去除15%與40%兩級稅率,最低稅率調整為3%(參考附表一及附表二);
  3. 調整個體工商戶及承包、承租經營者所得稅率之課稅標準及級距(參考附表三及附表四);
  4.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從目前的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修正為次月15日。

我們的觀察

中國現行所得稅法為落實“高收入者多繳稅,中等收入者少繳稅,低收入者不納稅”的原則,加強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調節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以達到縮小貧富差距之目的;並考慮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實際情況,故擬訂所得稅法修正案。針對所得稅法修正案,我們有以下觀察:

工資、薪金所得

按照所得稅法修正案內容可看出,工資、薪金所得為本次修正重點項目。首先,經參考城鎮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後,將減除費用標準從兩千元調整為三千五百元,即提高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之起徵點,擴大低收入者免納個人所得稅層次,達到低收入者不繳稅之目標。

其次,目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參考附表一),為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參考附表二),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並擴大3%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級距範圍。第一級3%稅率對應的月納稅所得額從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扣除費用後,以下同),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同時,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納入了45%稅率,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稅力道。

在調整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及稅率級距以後,不只影響了員工個人的納稅負擔,也將牽動企業雇主的薪資政策。在所得稅法修正案實施以後,因為加重高收入者的納稅負擔,雇主將面對為高階管理人員的加薪壓力,間接承受高階管理人員在實施所得稅法修正案後增加的人事成本,避免優秀員工遭其他企業挖角。因此,如何在所得稅法修正案通過以後,管控好企業人事成本,並留住人才以維持企業競爭力,將會是雇主一項重要的課題。

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徵管

依據中國財政部稅收司統計,所得稅法修正案調整起徵點將使納稅人數從約8,400 萬人降為約2,400 萬人;換言之,約 6,000 萬人因此受惠而不需繳稅,且此次修法預計將減少稅收約 1,600億元。毫無疑問,中國稅務機關勢必將會加強個人稅徵收的力道,尤其是對高所得者的所得徵收。

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在 2011 年 4 月發布了國稅函[2011]50 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通知》,強調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工作,以下臚列該號通知與外籍個人所得有關重點:

  1. 加強財產轉讓所得徵管,包括自然人股東股權(份)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和拍賣所得及其他形式財產轉讓所得等;
  2. 強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管,重點關注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和資產評估增值轉註冊資本和股本的徵管,並對連續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紅利或者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其個人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所得實施重點跟蹤管理,制定相關徵管措施;
  3. 繼續加強高收入行業和人群的個人所得稅徵管,具體行動包括:
    • 對於持有公司大量股權、取得大額投資收益以及從事房地產、礦產資源投資、私募基金、信託投資等活動的高收入人群,實行重點稅源管理;
    • 重點關注高收入行業工薪所得扣繳稅款管理人員各項工資、薪金所得,尤其是各類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
    • 加強高收入行業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總額與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工資費用支出總額的比對,強化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管理;
    • 對以各種發票沖抵個人收入,從而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嚴格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 對納稅人從兩處獲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通過明細申報資料等資訊匯總比對,加強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管理;
    • 加強高收入外籍個人取得所得的徵管,進一步建立和充實外籍個人管理檔案,掌握不同國家、不同行業、不同職位的薪酬標準,加強來源於中國境內、由境外機構支付所得的管理。並充分利用稅收情報交換和對外支付稅務證明審核等資訊,加強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超過 5 年的個人境外所得稅收徵管;
    • 加強外籍個人提供非獨立勞務所得的徵管,防範稅收協定濫用。
    • 逐步建立健全自行納稅申報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資訊交叉稽核機制,完善高收入者稅源管理措施。

影響

此次調整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自1994年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第三次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2006年,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減除費用標準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上調1,500元至3,500元,是最多的一次。此次修法預計將可產生以下效果:

  1. 大幅減輕中低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
  2. 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使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得到的減稅好處後,適當地增加一些稅負;
  3. 減輕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稅收負擔;
  4. 將扣繳稅款繳納日從 7 日延長至 15 日,方便納稅申報。

中國已將個人所得稅徵管列為「十二五」稅制改革重點項目之一,除了加強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外,亦將建立護稅機制,加強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部門機構之合作,共用涉稅資訊,並建立自報系統,以完善各項配套措施。

可預見的是,個人所得稅政策將面臨一番調整,改革的腳步也將大步邁進,對個人與企業都將有所衝擊。對為員工負擔個人所得稅的雇主來說,儘管個人所得稅支出的增加會減少目前企業的營運成本,但隨著近幾年高通貨膨脹率下薪水的快速提高,企業的長期成本將會增加。雇主亦須考慮修正的個人所得稅法對他們薪酬策略的影響,稅率和級距的變更會影響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案的有效性。企業需要重新審視現有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案和薪酬結構,以確保在稅法修正後仍然符合企業的薪酬策略。相應的管理職能部門,如人力資源部門、財務部門、稅務部門、資訊部門亦應共同合作更新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和繳納程序,確保在 2011 年9月1日後能夠在地方稅務局規定的期限內正確地根據修正後的個人所得稅法計算並申報個人所得稅。

此外,也與台商用人成本有密切關係的是,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預計於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亦於2011年6月10日發布《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於台籍幹部也須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與影響我們也已另文分析。(請參考中國熱訊點評2011Vol.9

最後,目前仍有部份台商對台籍幹部薪資採取僅部份申報的方式扣繳納稅,隨著中國稅務機關對外籍人員加強徵收力道,相關稅務風險必定與日顯著增加,因此,應加速檢視「十二五」個人所得稅改革帶來的影響,並事先擬定通盤的因應計畫,將是企業主面對本波個人稅改的重要課題。

 

附表一 修正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附表二 修正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附表三 修正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0元的 5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附表四 修正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15,000元的 5
2 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