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of Release: 2011/07/06
今年底前,國內各上市櫃公司將依法設置薪酬委員會,以期短期強化董監事及經理人報酬、個人表現,以及與公司績效及風險的連結,防範不合理之董監事及經理人報酬制度;長期而言,協助企業健全績效報酬制度、強化公司治理、留置並吸引優秀人才。
回應法規要求,實務上觀察到許多企業正積極規畫和設立薪酬委員會。當組織架構、規程部署好之後,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董監事的獎酬如何決定的議題。
在思量這個議題前,需認知獎酬給付的原則需結合績效評估制度,才能對董監事產生當責與激勵的效果,也才能對公司經營產生正向助益。
公司治理要被落實,董監事的績效評估制度扮演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實務上董監事的績效評估制度有其設置的意義與重要性,卻也是國內實務最欠缺的。本文將針對董監事的績效評估項目、內容與評估的進行方式,就國外實務觀察提供建議。
建議可以從3個層面進行衡量,確認董監事會的績效是否達到目標:
─願景、策略與角色
董監事會之願景、策略與董監事之角色的認知與掌握。意即是否清楚企業願景、策略及自己的角色定位,並適切的予以實踐。
─董監事會運作流程
如董監事決策流程的效率、品質等。實務上可透過外部顧問之現場觀察,評估董監事會運作流程之品質。
─與組織內其他部門的合作互動
有效的與其他部門互動及合作,有助於取得決策所需真實資訊與支援,因此可作為衡量董監事會運作效能的衡量指標之一。
─董監事間互動
由於董監事間之互動及相處是否良好、是否有信任基礎等,對決策與溝通的效率至關重要,故亦可作為衡量董監事會運作效能的衡量指標之一。
另外,由道瓊公司推出,評估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之「道瓊永續發展指數」(DJSI),針對董監事會運作是否有效之評估項目涵蓋如下,亦可做為衡量董監事會運作效能的參考資訊之一。
另外,國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第參點亦規定:
顯示董監事之定期進修,提升技能與知識為法令所規範之基本要求。
證交所於99年4月公告新增「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條第4項: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每年宜就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依自我評量、同儕評鑑、委任外部專業機構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據PwC全球最佳實務研究,同儕互評主要為匿名的評估進行方式,可透過外部顧問收集與統整分析,再將結果報告提供給董事會。另外,透過外部機構協助進行績效評估,可避免內部評估可能產生不夠客觀的評估限制,也可消除政治性考量的干擾,並有機會標竿同業的董事績效,得到未來改善的方向及建議。
愈來愈多高績效公司以實施嚴格的績效評估制度,改善董事會成效。社會大眾與外部投資人愈來愈相信,能揭露更多透明資訊的公司,愈能提高營運績效。因此,可確信董監事績效評估制度推動,對公司治理與營運績效等有正向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