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41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即將自明年(民國100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該公報係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營運部門」(IFRS 8 Operating Segments)所訂定,屆時,我國財務報表中有關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將與國際會計準則提前接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2006年11月發布IFRS 8,取代原有之國際會計準則第14號「部門別報導」(IAS 14 Segment Reporting),改以企業營運決策者之觀點,辨認企業之營運部門,並據以揭露供營運決策者複核之部門資訊。因此,我國公開發行公司自明年開始適用41公報後,營運決策者平時所複核的管理報表,即為財務報表應揭露部門資訊之基礎。
「為什麼要揭露管理目的之企業內部資訊?」許多企業可能這麼問。
41號公報主要是在協助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藉由企業營運決策者進行經營決策、資源配置及績效評估時所複核之管理資訊,瞭解企業之營運結果,以對企業之經營活動及經濟環境所面臨之風險及報酬作出適當評估。因此,41號公報雖然以管理法(Management Approach)的角度要求揭露營運部門資訊,但其核心原則仍以報表使用者之目的出發。
41號公報即將自明年開始適用,在此特別提醒此公報的重要影響及應注意事項:
我國上市櫃公司自民國102年將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41號公報可以說是我國近年轉向國際會計準則之關門之作。41號公報之觀念具有重大改變,對企業之影響不能謂不大,建議企業及早正視,並對部門資訊之產出建置必要之內部控制程序,以因應未來財務報表之揭露要求,及簽證會計師查核之需要。
(本文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鍾子嶸協理協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