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明定,國民有納稅的義務。惟當納稅義務人所應繳納的稅額與稅捐稽徵機關之核課產生岐異時,可透過稅務行政救濟加以補救。在以往的行政救濟制度下,行政救濟程序是以書面審理為主,並未透過言詞辯論等有效攻防程序,協助釐清案情,因而使納稅義務人處於高度不利的狀況下。新的制度實施後,原則上在行政訴訟階段,不但法院必須開準備程序庭以釐清案情,更須舉行言詞辯論以使當事人兩造充份陳述意見。然而,熟練的辯論技巧應由專業的會計師或律師群為之,方可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權益。
資誠網羅了專業會計師及稅務主管機關人員,透過其豐富的經驗,為客戶進行案件分析,以尋求最有利的訴訟策略,且藉由其對法令的嫻熟度,更可為客戶尋求程序上的充份保障。
我們的基本服務有:
協助當事人就各項行政救濟及訴訟,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溝通
各項行政救濟及訴訟之代理及撰狀
其它稅款計算、限制出境、稅款保全措施、財產限制移轉等相關案件之分析及對策研擬
提起行政救濟或訴訟之必要性暨可行性之評估及策略研擬
當事人權益及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