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改善審計委員會效力之6大方向,我們建議應向大眾溝通以下幾點事項:
一、「掌控風險」應溝通之事項:
審計委員會是否負責監管風險辨識與管理流程的效力,若否,是由董事會的哪個單位負責;
審計委員會負責哪些特定的風險領域,而企業風險的監管之責又是如何分配(例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風險委員會及任命與薪酬委員會各負責哪些風險);
董事會如何分配新興風險的監管責任;
如何保證風險管理流程的效力,以及提供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其它監管委員會的風險資訊之完整性與適當性;
審計或風險委員會如何定期評估上述保證,以及如何判斷整體而言這些保證是否充分。
二、「瞭解業務」應溝通之事項:
擁有一套營運據點的拜訪計畫及拜訪重點(如,瞭解新事業單位、進行風險管理任務、協調稽核工作的範疇、認識地方管理團隊等),以及如何挑選拜訪據點;
拜訪時見了哪些部門的哪些人員,及拜訪後的重大改變。
三、「客觀的報告流程」應溝通之事項:
向大眾溝通之事項包括:對外宣佈成立資訊揭露委員會,同時說明該委員會的組成及未來1年的計畫等,以確保所揭露之財務報告能獲得投資大眾最大的信任。
四、「管理C級主管」應溝通之事項:
委員會如何衡量各事業單位及部門的報告之公正性、適當性與及時性。實務上,這得透過機密且匿名的問卷才能做到;
委員會如何監控組織文化健康程度的評估流程,並確保具備因應任何重大議題之行動計畫;
具備檢舉流程,以及向審計委員會報告這類情事的頻率。
五、「提供評估效力所需之資訊」應溝通之事項:
對外溝通審計委員會與各部門開會的時程。此外,也可對外報告審計委員會的發展目標,以及如何達成這些目標。
六、「揭露效力評估結果」應溝通之事項:
向大眾溝通之事項包括:向大眾溝通審計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如何對整個委員會(及個別成員)進行持續、有系統的績效評估與追蹤。
上述建議事項對改善審計委員會的效力、進而降低意外事件發生的機率與影響,有很大的幫助。企業若不努力提昇審計委員會的運作效力,對可能侵蝕企業穩定性的多項因素,能提供的防護相當有限;又,企業若不主動對外溝通審計委員會改善效力的做法,將喪失影響這些利害關係人如何看待企業的主導權,股票價值、企業聲譽(及審計委員會成員的聲譽)受損的風險將大幅增加。
反之,如果企業現在便能積極採取行動提昇審計委員會的效力,並與社會大眾溝通,對於提昇競爭優勢將有極大的幫助。此外,藉由強化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聲譽,也可以吸引頂尖的審計委員會成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