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從全球許多最佳實務個案中,找出審計委員會針對流程、領導與團體互動三方面的效力仍有改善空間之6項領域,茲概述如下:
掌控風險
在當今公司治理的環境下,確保審計委員會所監管的風險範疇不至於太過廣泛,並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如何達成目標,是很重要的。許多企業甚至會組成專責的風險委員會,或指派董事會負責確保公司擁有一套有效的風險辨識與管理流程,讓審計委員會專注於監管特定(非全部)風險議題。
瞭解業務
透過拜訪特定幾處營運據點,與各地管理階層、各部門(包括內部稽核人員)員工會面,可能的話,也與各地外部稽核團隊會面,如此,審計委員會才能對企業有更多寶貴深入的瞭解。
客觀的報告流程
CEO及CFO對公司製作的外部報告,難免會有些主觀的判斷與意見,審計委員會會協助成立資訊揭露委員會(沙賓氏法案對受SEC管轄的企業之要求),以確保高層的決策更加客觀與獨立。資訊揭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風險、內部稽核、法律與遵循等部門的資深主管。較小型的企業則可建立審計委員會、管理階層及稽核人員之間明確的關係,確保審計委員會瞭解哪些領域較容易產生主觀意見,重大議題產生時,並能立即接獲通知。
管理C級主管
近年來接連發生的企業倒閉事件,原因一致指向C(Chief)級主管的失職。審計委員會針對此點可以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落實為了預防這類失職事件發生而設計的監控流程,藉以重建股東對企業的信任。為達此目的,很重要的一點是審計委員會如何量測企業文化及道德的健康程度,並評估資深管理團隊落實此文化的行動。
提供評估效力所需之資訊
要與瞬息萬變的商業發展維持同步,是項極大的挑戰。審計委員會唯有充分取得評估決策所需的資訊,才能充分發揮運作效力。為了讓成員們充分瞭解公司各事業、各部門的狀況,每次開會時可以邀請各事業或部門主管出席解說其策略、營運與主要風險,並請財務人員說明對財務會計面的相關影響。
揭露效力評估結果
定期檢視審計委員會的效力早已是許多企業的規定,然而,僅少數企業會公開這些評估方法、評估結果、或後續需改善之處。效力評估範疇包括:委員會的程序及績效;委員會及委員會主席的任務之適切性;委員會的決策效力,以及委員會、董事會、管理階層、外部利害關係人彼此之間的關係與溝通品質。評估結果會與董事長討論,並提出改善建議。若欲評估個別成員,則應該進一步涵蓋獨立性及正直、知識與專業、參與與貢獻、準備工作、團隊合作等構面。